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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腦內道:“之所以這麼回答,是因為我們明白除了能自己玩一玩搖滾,其他還什麼都不是。”

“那什麼時候才能算樂手?”嚴歡不知不覺把話問了出口。

“當有人願意聽我們的音樂的時候。”JOHN這麼回答。

“能站在真正的大舞臺上,表演給所有人看。”向寬道,“那個時候,大概能算是半個樂手吧。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覺得只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傳達給其他人了,才能算做是樂手。”

嚴歡聽著腦內腦外這兩個意外相似的回答,也生出一股鬥志。“那我就要做一個樂手。”

他道:“要讓所有人都聽見我的歌。”

向寬一愣,半晌,笑著拍他的肩膀。“年輕是件好事。恩,我相信你可以,真的。”

JOHN只是涼涼道:“你還差得遠。”

對於這兩個潑自己冷水的傢伙,嚴歡只能用鼻子呼氣來表示不滿。“我只是定下一個目標,遲早會有那麼一天的,無論它有多麼遠。”

向寬很喜歡這個志向高遠的小屁孩,於是也不打擊他了。他開始和嚴歡聊著一些關於樂隊,關於搖滾的其他事。嚴歡聽得津津有味,他從向寬這個稍稍年長的同道中人這裡,聽到了很多以前不清楚的事情。

比如一些搖滾史上的奇聞異事,還有地下音樂的種種規矩。聽向寬說,地下樂隊的樂迷對於流行音樂持有的普遍鄙視心理,而當紅的流行樂,也不屑這些自娛自樂的小眾音樂。地下音樂和流行音樂,兩邊彼此看不起,互相挑撥,也算是件頗有趣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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