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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各取所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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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儘量的避免落人口實,已經失蹤了不少時日的“死神之控”和“光輝之眼”這兩大神器自然不方便同時“現世”,怎麼也得有一個“時間差”,以“淡化”兩大神器擁有者之間的關係,至少不能讓旁人一眼便看穿存在著的“默契”。多出了一點兒時間,就能夠演繹出無數種可能,讓那些懷有敵意的人猜測去吧,只要找不出實質性的證據,就拿我們沒有辦法,只能接受這個事實。

從交易本身來看,“死神之控”和“光輝之眼”屬於同一級別的神器,等值交換,我和皇馬誰也沒有佔什麼便宜,不過因為我能夠湊齊一副神器手套,有額外的附加屬性,實際上我從中獲得了較大的利益,因此一番交涉,在各自神器的“現世”時間上不得不做出讓步,讓“光輝之眼”先行出現,成為中的第八件神器。

談妥了各項相關事宜,再沒有什麼爭議之處,便開始交換各自所截獲的神器。分立房間中央三米長的“交易平臺”兩邊,選擇了“以物易物”交易模式,將準備交易的物品放入“儲物框”內,輸入相關的交易資訊,確認無誤,共同點選“確定”按紐,一陣白光閃爍之後,“死神之控”和“光輝之眼”便交換了位置,各歸其主,安全的完成了交易。從“儲物框”中取出了“死神之控”,認真的觀察搓摸,無論外形、質地、色澤,都和我左手戴著的“死神之觸”幾乎一模一樣,只可惜按照的設定,神器級別的道具裝備擁有“自動隱藏”的特性,除非是神器的主人,或者得到神器主人的許可,否則根本無法檢視到神器的屬性,唯一能顯示出來的只有級別和名稱。因此在沒有經過“滴血認主”的程式,將“死神之控”正式收為己用之前,我只能空自著急,卻無從得知“死神之控”具體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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