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輕人早就走了,還在划拳鬧騰的大多是三四十歲的男人,平常家裡老婆管得嚴,不讓喝酒,好不容易等到婚嫁,得喝個盡興。
“真要喝上三天三夜啊?”薛一問。
“嗯,不過不是每個人都三天三夜,而是酒席要擺三天三夜,不能撤,中途大家可以回去睡了再來。”
“這樣啊,明白了。”薛一點點頭,出門時被絆了一下。
“誰啊,踩到我了。”肖梨花的聲音。
阿瑤朵還嘴說:“喲,這還怪上我們了,你蜈蚣啊,腳伸得滿地都是!肖梨花?我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薛一開啟手電筒照了照,發現肖梨花和另一個姑娘蹲在玄關旁邊。
肖梨花用手擋住手電筒的光,“沒事沒事,你們走吧,我們很快就回去了。”
“怎麼了,她哭什麼?”薛一見那不認識的姑娘臉上有淚痕,問了句,還沒怎麼著呢,那姑娘就崩潰大哭。
“到底怎麼了?”
“噓,小聲點。”肖梨花做了個噤聲的手勢,“阿慕秋,我們到外面去。”
薛一和阿瑤朵對視一眼,覺得情況不對,跟上去,問了半天才知道,阿慕秋家家境貧窮,去年父親又過世了,家裡只有一個癱瘓在床的奶奶和一個腿上有傷的母親,打造銀飾用的銀子雖然在父親在世時勉強湊齊了,但實在沒錢請人打,眼看阿慕秋已經十六了,再做不好銀飾去參加下下個月的蘆笙節,會被人嘲笑的。
寨子裡有“十四遊方無所屬,十六出嫁終有歸”的說法,意思是一個姑娘最遲十四歲就要穿上銀飾去唱遊方歌,找尋心上人,十六七歲就該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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