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這樣的稱號,別人覺得不好,巴星星卻覺得很好。
我是霸王,別人才怕我,這就是巴星星腦子裡的想法。
百姓,生來就是被欺負的。
家丁,生來就是給他們富貴人家當狗的。
讓家丁欺負百姓,讓他們這些下人賤民自己欺負自己,他才覺得快樂,覺得自己高貴不凡。
所以,巴星星對別人稱他為霸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他還自稱霸王,讓人知道,他就是霸王!
知望城的霸王!
霸王者,欺男霸女也!
巴星星為此,深以為然。
只是他名聲在外,知望城稍微有點姿色的女人,都躲著他,讓他覺得做人好難。
他想到一個好辦法,發動府裡的家丁,四處尋訪美人。
他還全城懸賞,有知情而報者,賞!
重賞之下必有狗腿,這是至古不變的道理。那些窮鬼賤民,為了一兩銀子,就會出賣自己的朋友、鄰居、親戚。甚至出賣自己的妻子、女兒,或者出賣自己的母親。
小孩子嘛,不懂事,不能怪他們。
給他們一顆糖,他們就會告訴你許多他們知道的事。
有些女人,十五歲就成親,十六歲就生孩子。待他兒子十四歲,做母親的也才三十歲。
女人三十又是一枝花。
在巴星星看來,年輕女子有年輕女子的味道。三十歲女人,又有三十歲女人的味道。
再說,看著做兒子的告發自己的母親,巴星星覺得很刺激。
在他看來,有錢有權,就可以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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