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為所欲為。
在封印被毀之前,即便有江湖俠客,有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可若受害者死了,苦主收了銀兩、或被威脅不敢報復,也就能安然度過。
如今,封印被破,妖魔鬼怪可以出來作惡。同時,因果增大,因果報應也開始屢試不爽。
正是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沒人給公道,自己來公道。
被害死,未必沒機會親自報仇。
寧小七進入譚家,看到陰氣較重、怨氣未散,便已猜到幾分。
譚家的足跡,除了譚家的人,沒有其他陌生人足跡。而譚家人,全都死光。
屍狗案中,還有屍狗的足跡。譚家這起案件,未有足跡,說明兇手腳不沾地。
再加上陰氣較重、怨氣還未完全散去,初步就能推斷出是死靈殺人。
再用醉眼朦朧認人識案看屍體,一條脈絡展現在寧小七眼前,整個案子基本能知曉得差不多。
看到寧小七盯著譚明的屍體看許久,縣令與其他人都不敢說話,更不敢動,怕弄出聲音打擾寧小七想案子。
所有死者中,譚明的死狀比較特殊。他的下身有血,手中無刀。旁邊跟來的仵作說,午前驗完屍,譚明應是先被閹割,後才死亡。死因不是被閹,疑似被嚇死。
所謂被嚇死,在寧小七生前通常說是心臟猝死。
動手閹割的人,應是死在另一邊的譚明之父譚富。譚富手中,有把帶血的刀。
最讓人難以啟齒的是,譚明之母死在另一邊,卻是衣冠不整,顯然死前被汙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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