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璟看著手裡的結婚請柬上的兩個名字:雲臻,顧玎璫。
他的臉上露出幾分苦笑來,將請柬丟在辦公桌上,起身從酒櫃裡拿出一瓶白酒,也不拿酒杯,就那麼開瓶直接對著瓶口灌,辛辣的口感衝得他眼框有點發紅。
他顧不得細細品味這瓶價值不菲的白酒,又咕嚕咕嚕的灌下了大半瓶,整個人都有些恍惚起來。
他想著,自己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雲臻的呢……
或許是在他無知無覺的時候,從第一次見到雲臻的時候……他還記得自己小時候第一次與雲臻見面的場景,那時的他驕傲又自負,中二的覺得除了自己之外其他孩子都是笨蛋,是愚蠢的凡人,第一次見到雲臻就被他揍了一頓,理由是那傢伙嫌棄他用鼻孔看人。
現在回想起來,公孫璟也覺得小時候的自己中二得可笑。
他被雲臻揍了一頓後視為奇恥大辱,處處想與雲臻比較,結果發現雲臻也是個智商實力不遜於他的天才,較量著較量著兩人就惺惺相惜的成了好朋友,雖然他總是看不慣雲臻那傢伙的文藝範兒以及愛貓成狂就是了。
從小相識,一直相伴著長大,從未分開過。他一直以為自己和雲臻是最好的朋友,是好兄弟。
然而在那一年的那個雨夜,是這份純粹友情的轉折點。
那段日子他驚覺自己對雲臻的感情似乎到了友情線以上,慣來理智的他開始不著痕跡的拉開了與雲臻的距離,他需要時間和空間來壓下這份不該萌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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