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是在一個落後的農村長大,三個姐姐,還有一個弟弟,貧窮到吃不起飯。我家是典型的封建農村家庭,父親的角色是權威的象徵,在我弟弟沒出生前,我媽呢每天都會被他家暴、以及‘婚內強姦’——不過在他看來是理所當然的。他媽的,那就是個人渣我現在還能想起來,和姐姐在隔壁,聽到我媽的慘叫聲。後來、由於平時操勞和被虐待留了一身病根,生完弟弟沒多久就走了她真的很可憐,凌晨三點就得起床做飯,早上要給三、四戶人家洗衣服幹活,中午回家沒及時做飯還要遭受毒打每次我去擋他的拳頭,他就踹我那時候我太小了,5、6歲的小蘿蔔頭,一踹就被踹飛了我媽就對我和姐姐們說,以後看她被打的時候,躲遠點”
霍荻說的‘故事’斷斷續續的,有些甚至銜接不上,在說這些的時候,眼神放空,像是在回憶,像是在壓抑,壓抑內心的痛苦,極力用平淡得彷彿是旁觀者的語氣,說出那些曾經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後來,我長大點了大概是十多歲吧我在山上偷了幾個地瓜,被那戶人家發現,找到家裡來,然後他就打了我一頓——其實對我來說算是家常便飯。我媽過世後,他就把施虐欲轉嫁到我們身上,弟弟3歲的時候,就被他的菸斗燙過,他就是個人渣,根本不配做人!後來後來他將我反鎖在柴房裡半個月,沒有處理傷口、也不給飯吃我就叫姐姐她們躲遠點,我來受著,反正我是男生,比他們皮實真奇怪啊,都被打成那樣,還能活下來”他說到這裡,自嘲地笑了笑,頓了很久,才繼續說,“那會兒大姐被賣給鄰村一個瞎眼道士做續絃,二姐被賣給鎮長做丫鬟,只有三姐,每天凌晨去地裡幹活前給我從窗縫裡塞半個省下的饅頭。那時候我就發誓,一定要逃走,離開那個地方,帶三姐和弟弟一起離開——可是,我太無能了,明明十歲了,明明為什麼還是沒能力逃出去啊所以後來後來,三姐就偷偷拜託那個肥到流油的肥豬富商把我帶出去,她太聰明啦,也對我太瞭解了我想什麼事情她馬上就能猜到我被帶走的那天,姐姐都沒來看我,直到直到那個肥豬把我賣到工廠的時候,對我說、對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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