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頭案,明時的式樣,慕禪喜歡,便也沒有改,依樣做了一張。他總是說,明朝是個有風骨的朝代。每當這時候,慕斯心裡就會想,不是蓬萊文章建安骨嗎。
如今,他自然沒有任何心思去想這些,最直接的反應是,這個東西,他不喜歡。
要趴著挨家法,也就是說,哥哥打得不會輕了。可是,如果可以選的話,他寧願選那張特別改良過的鐵梨螭紋卷書案。至少,趴的時候能伏帖些,也會比較輕鬆。
慕禪絲毫沒有在意他的糾結,只是定定望著他。不帶任何暗示意味的眼神,就只是看著。
慕斯站了起來。不知該怎麼說,無論多少年,哪怕從小在他藤杖下長了這麼大,在他面前寬衣解帶,還是難以就範的羞澀。
他是已經有了自己事業和榮耀的二十一歲男人,可是,卻不得不在哥哥的家法下脫下自己的褲子。
但是,不這麼做,又能怎麼樣。他已經不是叛逆期的十四歲了。關於臉面的問題,慕禪從來沒有做過任何交代,只是,慕斯自己教訓練習生的時候會說,既然已經犯了沒有臉面的錯,還有一點羞恥之心的話,就把殘存的臉面自己悄悄收起來。他想,這大概就是自己比不上哥哥的原因吧,哥哥的道理,從來不必這樣掰開了揉碎了一點威嚴也沒有的解釋。
慕斯將手搭在褲腰上。知道要來捱打,他選了寬鬆的家居褲,絕對柔軟舒適的好料子。很多人說,三代為官始知穿衣吃飯。不算幾千年前顯赫的祖先,從慕老爺子起,到他這一輩,正是第三代。儘管比不得秋家陸家那樣的世家豪門,但也學會了一些高貴的享受,對應的,是同樣精緻的淘氣。更何況,從小教養他長大的哥哥慕禪,是一個將生活過出了意境的人。慕斯是很會穿衣服的,即使是隻講求自在的家居服。無論剪裁面料,都無可挑剔。尤其是,哪怕被打得動彈不得,重新穿上去,也不會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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