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城市的名聲確實不好。但今天這事兒絕不可能是小高他們乾的。”
許衡皺眉:“法律講的是證據。”
“我看到那些東西了,幾張紙而已,錄影也不清楚。”
“你得出面作保。”爭論沒有意義,許衡心裡很清楚,現在的當務之急是撈人。
王航冷笑:“那就意味著承認對他們的指控。”
“這沒有影響,”她試著講道理,“即便在日本留下案底,也不影響屬人管轄權,小高他們在國內依然是身家清白的守法公民。”
他起身站在窗前,逆著光,表情模糊,目光卻很清亮:“我說了,不可能。有本事就讓他們把人一直關下去。”
許衡咬了咬嘴唇,扭過頭去看向兩個正襟危坐的日本警察:“會不會搞錯了?我們船員都受過教育,也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年紀較大的那個人推測出她的意思,沒有等翻譯便哇啦哇啦地說了一大通。
年輕警察在腦子裡組織了半天語言,緩緩地用中文說:“全是垂釣用的魚竿,受害人下完餌料後就去吃飯了。回來時發現一根都不剩,便報了警。那個港口是保稅區,我們安裝了監控,所以才鎖定嫌疑人身份。”
如果是國內,她會一定堅持無罪推定,為當事人據理力爭。但在日本,面對著態度嚴謹的警務人員,許衡明顯有所動搖。
如果說船舶是一個國家的域外領土,船長就是這塊領土上的最高長官。他不僅要對船員負責,更是司法庇護的發起者。按照日本警察的說法,想要小高等人被釋放,必須由王航出面作保,以外國人不受管轄為由,將船員們領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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