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搖頭:“聯絡護士,她說已經不記得放在哪裡了。所以現在唯一的一份遺囑,就在你爸爸手上。”
孔溯撇嘴:“這麼巧。”
“不管是不是巧,反正已經這樣了。追求理由沒有意義。”律師說,“你知道你爸爸的遺囑會放在什麼地方嗎?”
胡惜微張著唇想了想,末了嘆口氣,萎靡道:“那完了。”
孔溯問:“如果沒有遺囑呢?會怎麼分?”
律師提醒說:“配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還有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去……”孔溯垮下肩膀道,“那他肯定不會留著遺囑啊。”
律師笑了下說:“不,公證人說,你母親把遺囑寫在了一個絕對不會被銷燬的地方。”
眾人一驚:“什麼?”
律師說:“股權轉讓書的背面。你母親將公司的股份,全部留給了王先生。其中所有的現金,這些她沒有進行分配,預設由你父親管理。但是附加規定,這些金融資產只有在你成年之後,他才可以進行拋售。”
孔溯試著理解了一下,忽然樂道:“誒,那這麼說,胡女士把大部分財產都留給了胡惜,如果公司倒閉,王先生就什麼都沒有了對嗎?”
“表面上看是這樣,但其實不是。”律師說,“兩人結婚之後,胡女士很有遠見的買下了不少房產,當時沒有限購條例,她全部寫在了王先生的名下,算作是贈與他的禮物。胡女士的遺囑裡,婚後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她都沒有要,只是對自己的婚前公證過的財產進行了分配。準確來說,按照當時公司股價和前景來計算的話,王先生得到的資產,比胡惜繼承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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