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漫上回在監獄裡見郝明歌時,從他斷斷續續地話語中大概明白了些,回去之後又查了十年前的資料,終於知道了是怎麼回事。
郝明歌的父親在十年前,和鄰居李振發生爭執時被對方毆打致死,原本事實非常清楚的案子,由於查案警員私下收了對方的好處,最終以嫌犯為精神病為由免除了刑事起訴,只給了些賠償金了事。然而那位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療的嫌犯,在一個月後就病癒出院,從此依舊逍遙快活。
郝家之後卻一路走下坡路,家庭支柱身亡後欠了許多債務,母親更是一病不起五年後也去世了,郝明歌四處打工養活爺爺和弟弟,卻在半年前回家時再一次被鄰居李振挑釁辱罵,最終一氣之下拿刀砍了過去,傷了李振一條胳膊,卻把自己送進了大牢。
騰漫立刻寫了篇報道,第二天交了上去,卻被主編給擋了回來。
“這不行,這位曹澤是誰,你就不會去查查?”
“當年就是他辦的案子,我查了,這些年他乾的壞事也不少,難怪升這麼快!”
騰漫無所謂地說。
“對啊,你也說他升得快,人家現在是中心區的警長啊!這篇東西發出去,我們這報館還不給整死?要證據,要證據懂不懂!”
“太麻煩了。”
騰漫皺眉,那些都是私下交易,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可根本沒法查。
“所以不能發,除非法律判了他有罪,否則他告我們誹謗死的就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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