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往前走,同張家誠一樣,做個雙面角色,一面是差人,一面是鬼。
——“做差佬有乜用啊?幾多薪水啊?點救你爹地媽咪呀?這世界不是講講文明道德就可以填飽肚子的,你爹地炒股,反被股市吞到一蚊不剩,股市有道德嗎?操縱股市幕後的那些人有道德嗎?生存是要靠腦子的,這世界就是這樣的,做人要往同看。”
——“年仔,救救你爹地呀,他系你爹地呀。”
“媽咪啊,我是……”差人啊……
……做差佬乜用啊?
在親人面前,他收了聲,那一句本該很有底氣的話,忽然間無法理所當然地講出口。
他並沒有忘記。
他、鍾霓、江月三人一起成為警察的那一天,他們有念誓詞,那長長的誓詞,一字一句他沒忘記。
遵守法律,維護法綱,執行法紀,履行職守,秉公行事,不枉不徇。(1980年香港警隊誓詞,此處誓詞非完整;[摘自維基])
他要主動去找朗聿凡,同他認錯、解釋。
乘船過海,已入深夜。
鍾霓回到警署,重案組一群人仍在忙案子,韓定被保釋,需另外找出證據,此外,韓定請律師投訴鍾霓,Madam惡意傷人,致他左眼重傷,無法治癒。
劉錦榮單獨見她,本該是要訓斥她,卻反倒安排她去監視韓定。
辦公室內只亮著一盞落地燈,劉錦榮站在她面前,手裡的硬質資料夾抵在桌沿上,影子被拉長,覆在鍾霓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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