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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算,鬱夏的確到了合適說親的年紀,她十五了。姑娘家到十四五歲正合適許人,畢竟婚事定下來得過禮,禮過完,再測個黃道吉日出嫁,等真正嫁出去也是十六七。
知府夫人在這時候來說媒合情合理,鬱子孝沉吟片刻,問:“那人姓甚名誰家住何方?又以什麼謀生?”
看兄弟一臉肅色,做大姐的便想逗他,鬱家姑太太眼珠子一轉,應道:“說是康平縣人,鄉間地主獨子,家有良田二百畝旱地百畝,在鄉里是頂頂富裕人家。只是聽說他身形略有些單薄,也沒認真做過學問,只不過識幾個字。”
鬱家姑太太等她兄弟變臉,卻沒等來。
鬱子孝端起茶碗,輕輕一吹,喝上一口,放下來才問:“還有呢?”
“……你怎知我沒說完?”
“大姐為人兄弟心知肚明,若只是這樣,你恐怕當場拒了,根本不會上門來與我分說。再者,知府夫人也沒道理保這個媒,怎麼想背後總歸還有門道。”
已被識破,玩笑便不開了,鬱夏姑太太收起逗弄之心,認真說:“阿弟可聽說過陳鄉喬馬鈴薯?”
鬱子孝頷首。
聽過,不止聽過,這位喬兄弟在臨州不可謂不出名。
“你口中的鄉間地主指他?”
“便是他,知府夫人說大人與他一見如故,恨不得當場結成忘年之交。是大人看他到了娶妻的年紀,問小兄弟是否說親,聽他說並未但已心有所屬,這才有今日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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