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東北農村早些年裡吃完了飯撿碗也帶著規矩。
撿碗的時候,不管桌子上擺了多少盤子、碗,一回最多隻能拿兩個出去,一手端著一個,空碗上面不能蓋東西,最忌的就是圖省事兒,把盤子碗往一起摞。碗筷撿到廚房之後,也別立刻摞在一起,最好平放在灶臺上,等桌子撤了再往一起收拾。
這麼做就是為了給過路的孤魂野鬼留口吃的。
東北的平房都是廚房連著臥室,燒火做飯的時候,連帶著可以燒炕,這樣能省下不少柴火,所以廚房也叫外屋。外屋為了排煙方便,都是門對著窗戶,走過堂風。廚房窗戶在冬天都不會關太嚴,沒個阻擋的地方自然容易有“人”溜達進來。
要是進來的是沒人供奉的孤魂野鬼,他們肯定是要撿點吃的。有些朋友等不急了,說不定還能跟著人走,直接撿你手裡端著的殘羹剩飯。人要是把碗落在一塊兒,鬼就吃不到了,惹急了孤魂野鬼,說不定他們就會伸腿絆人。
人摔上跤是輕的,萬一摔掉了魂兒,還得請大仙往回找。所以,那時候撿碗的規矩就是不能把碗往一起摞。
尤其是靈媒子的家裡,更不能這樣,不然沒有鬼魂願意給他幫忙了。
那老太太剛才雖然只是在桌上放了一碗白飯,但是她還擺了酒盅,後來又往飯里加過鹹鹽,不算鹹鹽罐子,她桌子上也該有一個碗,一個酒盅。
我剛才從外屋進來的時候就沒看見灶臺上有酒盅,這說明老太太是把酒盅扔碗裡一塊兒端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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