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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是一些書籍、資料、硬碟之類的,是他和許懷星分手時,沒來得及從書房收拾走的東西。
還有一張卡片,上面是他熟悉的許懷星的筆跡。
向初從同中起就喜歡許懷星的字,他覺得許懷星這個人就該寫得這樣一手字,不是硬筆書法那種規矩的好看,但一撇一捺都透出張揚恣意,是少年人該有的樣子。
卡片上寫著:
小初,我知道你一定再也不想見到我了,這是你沒帶走的東西,我想你工作上可能需要用到。
祝好,珍重。
看到開頭的“小初”兩個字,向初差點要以為他回到了十年前。
同三時,許懷星每天在他的書裡夾一張紙條,每天都送他一首情詩,徐志摩的、葉芝的、阿多尼斯的、聶魯達的……太多太多了。
但他記得最清楚的一首,是許懷星因為找不到新的情詩,自己硬著頭皮寫的。
“小初,我總是想你,每次想你就會想到夏天,想到那場數學考試,想到你的選擇題答案是BACBDDCA,想到我送你的第一個禮物是一瓶可樂,那小初呢,想我的時候會想到什麼?
想吻你,想吻你,想吻你。
許懷星情詩寫得不好,但是接吻還可以,早讀結束後你要試一下嗎?”
這麼多年過去了,許懷星的字跡一直沒有變,尤其是走之旁,還有許多頓筆的地方,哪怕單拆開來看,向初都能一眼認出來。
但他還是當初那個寫情詩的少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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