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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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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劉備的話,陳暮也不得不佩服。

確定身體有病或者體弱者,他可以把馬匹讓給別人,自己步行。而如果是逃兵,則毫不猶豫果斷斬之。

前者是事出有因,劉備則報以仁義。後者則是原則問題,不容妥協。

難怪後來三分天下,以微末起事的劉備能成為開國之君。大是大非分得非常清楚,在關鍵時刻亦能做出決斷,果真有君王之風。

可笑的是後世很多人還以為劉備這皇帝是哭來的,卻不知道能做開國皇帝者,無不是雄才大略。

就連曹操青梅煮酒,自己都承認天下英雄唯使君與操爾,不是這個時代的人,又怎麼能評判那時的英雄豪傑呢?

劉備一曲人馬加上一千多俘虜再次出發,開始加速急行軍。

現代人跑42公里的馬拉松能夠3小時跑完全程,平均用時7小時,是因為現代人的身體素質其實遠比古人強得多,餐餐大魚大肉,營養更得上。

而古人吃不飽穿不暖,多以穀物充飢,肉食條件不太好,耐力要差一些。按照很多名將選兵方式,在全副武裝下能達到每小時3公里的行進速度,就已經算是精銳士卒。

比如《荀子·議兵》提到戰國時期魏國選魏武卒的條件是“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冑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中試則復其戶,利其田宅。”

翻譯一下就是身穿三層護身鎧甲,手操十二石力度的強弩,腰挎裝有五十支箭的箭囊,肩荷平戈,冠戴頭盔,身佩寶劍,帶上三日的口糧,半日急行一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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