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腳腳重重碾碎成泥了。
我突然覺得自己很好笑,我還留在裡幹什麼?看著他們你儂我儂互相心痛嗎?自己就好像是多餘陪襯。
我扶著牆壁顫顫巍巍站起身,深吸了氣,讓自己聲音平靜來,言句,擲有聲:“衛誠,我自認不欠你什麼,現在既然你有了新歡,我們就從此刀兩斷,老死不相往來!我直不相信分手了還可以朋友套,所以以後在路上遇見,請裝作從來不認識我。如果你跟我說話,我會當是聽到狗叫不予理睬。最後……”我咬了咬牙,“祝你們賤、人、、狗,天久!”
*
走衛家時候,我背影是很大義凜然、威風凜凜。
樣算是稍微挽回了些顏面了吧,雖然是衛誠軌在先給我戴綠帽,但最後是我甩了他。
我應該為自己感到興,終於恢復自由身了,以後就可以正大光明、無須顧忌喜歡葉男神了。
但心還是不可避免低落,我無法控制。
衛誠跑了來追我,被我個跟鞋砸過去打在臉上,額角頓時就見血了,他嚇得沒敢再往前走步。
回家路上,衛誠電話刻也不曾停歇打進來,我不勝其煩,乾脆把他拉了黑名單。
我不明白,剛剛我已經把話說得麼絕了,難道他還有什麼要補充方?
還是說想被我用鞋跟砸個窟窿來他才快?
人怎麼麼賤。
我路思緒飄飄忽忽,回到家時候整個人狀態甚至有些渾渾噩噩。
爸媽還沒回H市,偌大房子裡就只有我個人腳步聲,空蕩蕩,真是有些寂寞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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