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隊沒有馬上發表看法,而是深沉地吸了幾口煙,徐徐吐著菸圈,問我何以見得?
我說屍體身上的抓痕明顯不是銳器造成的,更像是某種動物的爪子撕扯痕跡,其次是腦後破掉的口子,既不像斧子或者錐子的敲擊,也不是槍械造成的,更像是一頭野獸,強行把爪子塞進了他的腦殼,擠碎了頭蓋骨,導致血漿外濺……
所以屍體的腦殼空空的,連腦髓都流乾了,人不可能造成這種傷痕,只能是野獸。
孫隊良久都沒有說話,一支菸抽完,才無奈地張嘴說,“你講的沒錯,可我們調查過附近的監控,並未發現任何野獸出沒的痕跡,這條街是麻江縣最繁華的街區之一,平時連一條流浪貓狗都看不見,又怎麼會出現這麼嚇人的野獸,將人活活弄死呢?”
其次是當王經理的屍體被人發現的時候,雙手被反綁著,明顯是經歷過一番嚴刑拷打,哪個野獸能做到這一點?
我沉默著,一時間也找不到反駁的理由,思來想去,又對孫隊說,“除了王經理的屍體之外,不是還有一具疑兇的屍體嗎,在哪裡?”
孫隊說,“在殯儀館的停屍間,我專門派了人守著,你要不要過去看一看?”
我想了想,說好。
當即,我和孫隊又一次登上警車,匆匆朝殯儀館方向駛去,途中,我表達了對此案的困惑,“吊墜是疑兇親手盜走的,為什麼他自己反而死在了山裡?這不符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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