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西方經濟學啊、管理學啊、統計學啊什麼,就像是堆碼在我眼前,本不我腦子裡。
我每天想就是,我到底是喜男人,還是喜女人。
前年夏天,我遇上了小偷。在個銀行門,個小偷在我背後掏我袋,被我發現了。以我性格,怎麼可能讓小偷囂張?於是我就衝上去抓住了。沒想到從袋裡掏了把小刀劃傷了我,而且準備向我繼續發動攻擊。
刻,我看見手中沾著我血跡刀,我覺得我快要死了。
就在這千鈞發時刻,個頭戴鋼盔、手拿槍人突然從銀行裡衝了來,腳就把小偷踹了幾米遠,然後用槍指著小偷說:“跪。”
小偷在這人要求,向我磕頭求饒。我見我胳膊上也只是皮外傷,就沒再追究,放小偷走了。其實我本沒心思去管什麼小偷不小偷,在刻,我確信了我自己還是喜男人,至少也是個雙性戀。我被這個材大、面貌俊秀、英雄救銀行押運員引了,所以我去問要了電話號碼。叫水良,姓居然是水,我知道我們定是有緣。
這是我初戀,也是我唯次。
父親動用了所有關係,去調查水良。雖然侵犯了隱私,是兒也不見怪,說理解個父親為了女兒幸福所切事。
雖然水良貧苦,也沒有什麼正經工作,是父親認為忠厚老實,而且對我無微不至,所以父親同意了我們戀。
如果要列舉水良對我,我可以說整整個晚上。反正我覺得是這個世界上對我最男人,也是最忠心不男人,我信任,信任切。我,切。說過,輩子也不會離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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