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覺得熟人作案,生人沒法把死者騙到樓到樓樓道里。”
“不對吧。”大寶說,“如果尾隨進入後挾持,完全可以挾持到樓樓梯面啊。如果熟人,也應該坐電梯到死者家附近殺人啊。為什麼要拉死者去樓半?然後殺完人,再從樓半拖回樓扔汙水井?這人腦不好吧。”
“啊。”我說,“我覺得兇手應該在樓半和死者偶遇,或潛伏在裡,等死者到達後手。”
“如果潛伏,還不熟人嗎?”偵查員說。
我說:“可能瞭解些,但絕對不熟人。我說過,死者被殺害後,處於仰臥位了段時間,然後被移屍。在仰臥位這段時間還不短。”
偵查員說:“哦?怎麼判斷呢?”
我說:“屍斑般在人死亡後兩到小時就會現,逐漸加重,在十小時基本穩定。在十小時之內,如果把屍再翻轉,屍斑會重新在新低位置形成。這和屍斑形成原理有定關係。屍斑因為死亡後,血管內血液不再流動,血管通透增強,血液就從血管裡滲透來到達皮組織,在面板上透視斑塊狀紅。因為重力作用,血液往低位置沉積。翻動屍,屍就成了沙漏,屍斑就成了沙,會在新低位置現。”
氣說了大堆,我有些渴,清了清嗓,接著說:“但如果死後十六到十八小時,沉積血液就會浸染到軟組織內,這個時間段被我們稱為屍斑浸染期。此時,屍斑在屍上就固定了來,不會再行變化。我們知道,本案死者死於失血,雖然屍斑淺淡,好在屍面板比較白,所以屍斑紅依舊可以在面板上清晰透視。死者被我們發現時候,懸空掛在線纜上。也就說,屍從入汙水井開始,就直處於直立位。如果死者死後立即被拋入汙水井,麼屍斑應該在小腿和雙足現,因為小腿和雙足才屍低位置。但我們檢驗時候,發現死者小腿和雙足並沒有明顯屍斑,在腰背卻有淺淡屍斑。這就說明死者死後,至少被處於仰臥位置停放了十六個小時,屍斑在腰背固定,然後才被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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