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在紉社裡,手拿著針線,呆呆的看著布料。
她是紉社的「教授」級社員,最喜歡娃娃的衣服。
最初就是為了幫她的娃娃設計衣服。尤其是sd娃娃,曾是她的最。
娃娃只有軀幹、眼珠、頭髮的本體,就要上萬。是些娃娃每尊都足以媲少女漫畫人物,細節非常致,又可以擺任何姿態。
所以家裡有個房間擺放了她的所有作品。
其中許多是模仿動漫畫人物的造型,琳琳把些娃娃的圖片放在網路時,引起了許多娃娃粉絲的瘋狂。
琳琳賣作品,過她很樂意把自己設計的衣服樣板,跟別人分享。
反正她缺錢。
離婚的爸媽,每個人都會給她零用錢。
些零用錢除了與弟弟兩人的活費用,她的部份,多花在設計、製衣服,以及買娃娃中。
自從跟小妖在起以後,她就買娃娃了。
因為小妖自己就娃娃。
木刻、石雕、陶瓷、紙黏土、手等等各材質的娃娃,小妖還仿sd娃的質感,用瓷土燒過個給她。
小妖的娃娃都很怪。
是缺了個眼睛,就是少了嘴,或者嘴裡面就是顆瞪著人的眼。
還有很多隻有隻翅膀的天使。
他會設計衣服,請琳琳制,琳琳也會自己設計另衣服,偶而幫些娃娃換衣服拍照。
琳琳設計的衣服類比較多,可、鮮豔、粉嫩...
小妖設計的,永遠是灰樸樸的。
琳琳懂。
她知道為什麼些娃娃會有些殘缺。
個雨天,她忽然發現隔壁久沒人住的屋子又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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