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膝上的槍發愣,李沉浮,你若在天有靈就讓槍指引我去找你吧!
槍被呆咩撥遛地在腿上滾來滾去,一言不發,無比沉默。
天色漸漸昏暗下來,懸在屋上簷下的燈盞稀稀疏疏地亮起來,呆咩看得迷了眼,不知有千盞還是萬盞。
現在他只有三件事可千:吃,喝,逛。
小時候曾有一次,呆咩不想念書,偷偷跑出去玩,回來的時候發現他哥坐在書房等他。
他訕訕地走過去,以為他哥要責問他,沒想到他哥只是笑,毫無興師問罪的意思。
他哥問,好玩嗎?
他點點頭,又搖搖頭。
他哥戳他臉,說,一個人玩是最無聊的事。
現在回想起來,呆咩算是明白了他哥當時的話,當你開心的時候,就想找人訴說,可偏偏身邊一個能與你分享的人都沒有,快樂也成了鬱悶。
這個世界上的大喜悅與大哀傷,都不是單單一個人能承受的。
吃喝得心滿意足的呆咩坐在路邊打嗝。
此時他無比懷念他哥,懷念李沉浮。
雖然他哥總是對他緊張過頭,李沉浮間歇性以欺負他為樂,但是現在如果有他們在,他好歹能有個人交流下,他現下吃得很撐的飽足感。
樓上的姑娘扶著闌千向他笑,有小扇子,但沒酒窩,一雙眼睛水靈靈的瞅著呆咩。
從她的目光裡,呆咩知道自己現在即使坐在路邊打嗝,打出來的也是能把自己帥醒的嗝。
姑娘在他的目光中羞射(錯字)了,含羞帶怯地衝他招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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