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的姐姐,也只不過是個人面獸心的畜生罷了。
葉青陽不想在成年前和葉紅打房產官司,打官司太耗時間,說不定他成年了,官司還沒打完。
況且,葉紅手裡有遺囑,即使打了官司,他也不一定能贏。
葉紅並沒有在身體上毆打或者虐待“葉青陽”,她只是言語攻擊,精神虐待。
這種虐待不好找證據,也不好判決,所以還不如由他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
房子他會幫原主拿回來,不僅房子,還有原主父母當年給原主留下的那五萬多塊錢,原主這些年受到的虐待,他都會一併討回來。
反正他閒著沒事幹,高二的課業又輕鬆,正好用來舒活筋骨。
葉青陽把撕碎的書本裝好,放在了櫃子裡,背起書包,提著自己的物資出了門。
他坐車到了學校附近,沿著馬路走了一會兒,意外看到了一家回收金飾的店。
葉青陽走了過去,把昨天掃到的金耳環掏了出來,問他,“收嗎?”
老闆看了看,回道,“收。”
這種小門店,一般都會把金價壓得很低。
葉青陽看了看對方的定價,想著這可是自己的第一桶金,當場聲淚俱下的編了一段故事。
什麼他的姑父得了絕症,姑姑砸鍋賣鐵,最後只得把自己和姑父結婚的耳環賣了。
他於心不忍,可經濟能力有限,只能揹著姑姑買下一隻,準備日後還給姑姑。
“誰曾想!”葉青陽眼含熱淚,“我姑父的病還是不見好轉,我姑姑為了救我姑父,竟然去賣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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