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傍晚,才剛剛寧靜了一個白天的新野縣再次鬧騰起來,荊州三萬大軍在文聘的指揮下重新入駐新野縣城。
看著從大牢中釋放出來的新野縣令在自己的面前侃侃而談,文聘思索了片刻,疑惑的問道:“潘縣令,你的意思是說王黎他們才剛走了差不多兩個時辰?”
潘縣令整了整身上的衣冠,朝文聘拜了拜:“大帥,潘某一直被王黎那狗賊困在獄中,不確定他們是否只走了兩個時辰,只是根據縣衙中的動靜進行推斷而已。如果大帥想要確定他們是否走遠,可到縣中打聽一下!”
“報!”
潘縣令剛剛說完,一名斥候隊率已經飛奔上堂,“啟稟大帥,末將在城外發現王黎大軍走過的痕跡和遠處的煙塵,據末將的推測,他們離此不過三二十里的路程…”
“那城中的訊息如何?”不等文聘詢問,劉磐便已越眾而出,火急火燎的打斷了隊率的話頭。
按說軍中自有軍中的紀律,劉磐這一行為也算是越權。但,這也確實不能怪他如此冒然,畢竟,他太想報仇雪恨重新證明自己了。
前番他揮軍北上,整整五千荊州精銳,竟然一時不慎被王黎打了一個伏擊,一千人就將他的整個軍隊吃下,而且還差點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也讓自己淪為了襄陽城中的笑柄!
他也曾是縱橫荊州數年的將軍,他也曾是‘男兒到死心如鐵’的昂藏七尺男兒,他又怎能夠容忍自己的頭上扣著一個敗軍之將的屎盆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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