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楚王是不可能做楚王的,這輩子都不可能做親王的這樣子——
最終李牧還是選擇接受了第二封聖旨,即讓自己的兒子做親王的那一封。高公公把聖旨留下,讓人抬進來一大堆李世民賜給‘楚王’的禮物,包括全套的冕服,禮器等等,瞅這準備的詳細程度,絕對不是玩笑,而是真正當事兒辦了。
高公公交代清楚,臨走的時候還告訴李牧,宗正寺那邊還需要一些手續,不過會有專人來接洽,到時候按部就班即可。
稀裡糊塗地送走了高公公,李牧瞅了眼又尿褲子的‘楚王’,搖了搖頭,去找盧夫人商量了。
事情一說,盧夫人沒有什麼表態,彷彿一點兒也不出所料似的,道:“既然他有這個心思,那不妨就接了吧,楚王——還可以了。”
李牧聽得有些懵,問道:“什麼叫還可以了?什麼王有區別麼?”
“自然有區別。”盧夫人出身名門,對禮制的時期,自然瞭若指掌:“秦、漢時期,君主稱皇帝,二十等爵制度裡沒有王爵。漢朝恢復了封國制,也沒有王爵,而有諸侯國王,諸侯國王和王爵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同時另設二十等爵位,以與秦朝區別。魏晉開始設王爵,又細分為親王和郡王。后王爵又分兩等:較高的、一般封予宗室的親王,以單個字作為王國名,如秦王,晉王等,和較低的郡王,像是現在的河間郡王李孝恭,就是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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