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在李泰睿的記憶裡,雙方應該是在一家大商場裡巧遇的。
當時李泰睿琢磨著去買點衣服,有錢了嘛,他可不像方小悅這樣,第一次遊戲就賺了49個億。
李泰睿第一次,第二次遊戲加在一起也就賺了兩千多萬。
當然,相對於李泰睿之前而言,這兩千多萬已經是一筆不小的鉅款了。
像王飛明那樣的富二代雖說較之一般人有錢,但他老爹也不會沒事就給他兩千多萬零花。
因而在大商場裡,王飛明第一次被人打臉了。
那李惠美也正是因為李泰睿的暴富,而想著藕斷絲連,再找個備胎,從而引發了王飛明對李泰睿的仇恨。
很顯然,此時此地在吉祥俱樂部裡看到衣冠楚楚的方小悅,李惠美首先就是一陣懵圈。
這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樣好嗎。
這是什麼地方?
身家過億才能夠踏入的上流社會場所啊!
李泰睿一個屌絲白領男,竟然能來這種地方?沒搞錯吧?
最關鍵的是,李惠美一直做著進入上流社會的美夢,因而她對衣服,表等等之類的奢侈品都有著深入的瞭解。
譬如方小悅身上穿的這套襯衣,雖說沒有LOGO,但應該就是高訂,左手上那塊手錶恐怕是價值五百多萬的泰山石腕錶。
難道自己看錯人了?這李泰睿是什麼富二代跑到民間體驗生活?
或者說兩人長得很像而已。
相對於李惠美的遲疑和推斷,一眼就將方小悅認出來的王飛明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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