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云:“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是萬不得已的最下策,為何?敵人有城為恃,一旦城堅糧足,守將智勇,兵民齊心,再加上外有援兵的話,往往延宕時日,久者,甚而數月年餘仍不能下,至於用計取勝,得看機會,因時制宜或能成功,卻非是每次都能如此的,很多時候,得等到城中兵盡糧絕,圍城的一方才能克勝,既耗糧秣,又損兵員,縱是名將也要為之頭疼。更不必說,萬一後勤跟不上,可能圍城數月,最終也只有無功而返。
是以,郭嘉建議“圍而後降者不赦”,他的這條建議純是攻心之策,其目的是為了震懾敵城中的守將,從而達到“不戰而下”的目的。他建議荀成盡斬韋溫軍中比千石以上的軍吏,以及蓋縣的長吏、縣丞,看起來殺戮甚重,事實上,還是可稱之為“仁”的。
“仁”在兩個方面。
只殺比千石以上的軍吏和城中的長吏、縣丞等“命卿”,不殺其餘,比如品秩較低的軍官、民官,比如普通的兵士。此是“仁”之其一。
所謂“小仁為大仁之賊”,殺比千石以上的軍吏和民官中的“命卿”,是為了促使底下的敵城投降,以避免攻城,進而減少敵我兵卒、以及城中百姓的死傷,可以說是用極少數人的首級換來了更多數人的生存。此是“仁”之其二。
荀成久經沙場,見慣了流血傷亡,平素固禮賢下士,堪稱儒將,實也有殺伐決斷,他考慮了會兒,認為郭嘉的此議雖是“殺降”與“殺俘”,但對下邊的戰事確應是有所幫助,有利於己軍速克泰山全郡的,因而,雖然欣賞韋溫,卻亦只能收起愛才之心,惋惜地看了看他,說道:“君死後,我當遣吏檄地方,令照養君家,不使君家受到你的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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