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雖沒寫東西,但可能也正是因為沒寫東西,所以自覺腦子輕明瞭許多,想通了很多寫作上的問題。之前寫得慢,主要是因為不想重複上一本書,想做點改變,想寫點不一樣的東西,可是該怎麼寫,卻又沒有想好。現在好像清楚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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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妖言”罪重,故此縣令朱敞在先後接到杜買、荀貞的上書報案後,為謹慎起見,這次只派了秦幹一人來鄉中問話。秦幹也沒有帶隨從,單人匹馬,靜悄悄地來,動靜不大,直到他離開回縣,也沒有驚動到第三氏。
在給荀貞送去了五塊金餅後,第三明自以為看透了荀貞的意思,對左右說道:“荀君出身名門,族氏顯赫,貴重州郡,以他的家聲來說,別說在縣中,便是在郡裡做個百石吏也是綽綽有餘的,卻偏來咱們鄉里,先當了個斗食亭長,又做有秩薔夫。老實說,我本來覺得古怪,想不通他是為什麼的,但今天我總算明白了!”
有那一等有眼色的賓客,見他興致頗好,便湊趣說道:“小人等愚笨,卻還不明白,斗膽請家主批講一二?”
第三明指了指堂外的天空,說道:“如今的世道,有錢通達,無錢困窮。以天子之尊,尚且西園賣官,何況荀君?他放著縣裡、郡中的百石吏不做,巴巴地跑來鄉下又當亭長、又做有秩薔夫的,擺明了是為了一個‘財’字啊!須知,縣中、郡裡的小吏雖然俸祿高,但成天待在官寺、舍中,在縣君、府君的眼皮子底下,哪裡能比得上在野亭、野鄉里為吏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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