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湖區法院民事三庭。
這時候,正在播放一段錄影。
“這件事的起因,就是傑哥,”
嶽海蘭舀了一小勺燕窩銀耳。
“說”
她喝了一小口放下來,笑盈盈的望著趙長安:“在2號還是3號的公交上面遇到了你,用你的線譜本創作了那首《那些年》,——”
民事三庭一片譁然!
這段錄影和之前網上許一傑掛出的錄影,幾乎沒有任何的區別。
唯一就多了一個詞‘說’。
然而,就這一個詞的添減,就讓整件事情黑白翻轉,真相大白於天下。
至此,許一傑剽竊,再無任何疑問。
——
“被告律師,你對這段錄影可有異議?”
“沒有異議。”
“你有什麼要補充的麼?”
“沒有補充。”
------
“被告律師,你對原告律師提出的賠償可以異議?”
“沒有異議。”
在許一傑缺席的情況下,韓淵全線放棄抵抗。
------
“原告:趙長安。住所地:復大16c棟506。
——
原告趙長安與被告許一傑……民事侵權訴訟一案,本院於1998年10月23日立案後,依法適用普通程式,------
——規定,判決如下:
一、許一傑償還所有非法所得23萬,——
二、許一傑登報澄清道歉,賠償趙長安損失1元,——”
趙長安一群人走出法院主樓。
都是一臉的高興。
“勝之不武啊!”
聶丹琪卻有點悵然,這種沒難度的官司,根本就體現不了她的一點水平。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