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號,許一傑在澄湖區法院向趙長安提及訴訟,訴訟他剽竊歌曲獲得八萬不當得利,以及對他的誹謗。
要求趙長安登報道歉,賠償六十萬經濟名譽損失,以及追討那八萬不當得利。
一石激起千層浪。
訊息在12號晚上傳開,又經過了一夜的發酵,頓時鬧得舉國皆知。
其一,是因為這首歌確實很好聽。
其二就是趙長安的傳奇經歷,以及一個成名歌手狀告一個在校大學生,雙方之間巨大的位置差異,引起的荒誕感。
隨著訊息傳播開來,‘鈴鈴鈴’,從13號清晨6點出頭開始。
租屋的電話就開始了不間斷的鈴聲。
讓悲催的劉奕輝當了一上午的接線員,說得嗓子直冒煙。
而相對於租屋的熱鬧,走在校園裡的趙長安則是無比的清淨,只是後背多了一些指指點點。
“喏,他就是趙長安。”
“這傢伙真是想出名想瘋了,就是唱許一傑的歌又有啥?偏說自己是原創!”
“這下好了,聽說許一傑要求68萬的賠償。嘖嘖,他只是一個學生,真敢要!”
“瞧著吧,官司鐵輸!”
甚至班裡的同學,授課的老師,都刻意的不提這個話題。
怕引起趙長安難堪。
“鈴鈴鈴~”
上午第一節大課下課,微電子1,2班,資訊化1,2班,要到公共大教室上課。
趙長安拿著書本,和閔明飛,孫一陽三人一起下樓,就看到景岫正在上樓。
兩人的目光對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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