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天明先找了個賣攝影器材的小店,將家用錄影機裡的複製了三份,再用塑膠袋封好。
其中一份和原版一起隨身帶著,另外兩份則在路過一棟大樓時,順手扔進了通風管道。
通風管道一般不會有人進去,像電影電視上,動不動就有人從通風管道潛入大樓,更是扯淡,所以沒人會發現裡面有東西。
處理完了這些之後,駱天明猶豫了一下,是回醫院看看江子健,還是繼續搞器官販賣組織?
江子健一個人在醫院,要是再遭到襲擊,估計不可能再幸運的活下來了。
即使有泰國警方保護也白搭,泰國警察根本靠不住。
可要是駱天明回去保護江子健,器官販賣組織就會再次銷聲匿跡,想要把他們再找出來,就更加困難了。
稍微琢磨了一下,駱天明還是決定繼續追擊器官販賣組織。
只要他追的夠緊,他們就沒時間去找江子健的麻煩。
有了決定後,駱天明再次行動起來,在街上隨便搶了一輛轎車,就向下一個目的地進發。
然而他還在半路上,就遭到了警察的攔截,要抓捕他歸案。
警察確實有抓捕駱天明的理由,不管是他在大街上槍戰,還是搶劫路人的轎車,都應該被抓。
可不管他們的理由如何正當,駱天明都不想落入他們的手裡。
要是被困在狹小的牢房裡,他的第六感就算再厲害也沒用。
所以,他根本不理會警察的喊話,橫衝直撞的突破警察的包圍,繼續駛向自己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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