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歷史會察覺到一點,想要有所作為的領導班子,一般會非常重視律法,刑名方面的處罰將從重處理。
在封建時代,律法是統治者的工具,有為的君王在制定律法時,他們都會有明確的針對目標,經常被用來針對權貴。
一旦律法的制定權不在君王手裡,“刑不上士大夫”那一套就要被搞出來,士大夫就能各種摸魚,遇到事情了能躲就躲。反正大不了就是罰酒三杯,出事了換個地方繼續享受,最壞的結果就是上島陪猴子喝椰子汁。
士大夫這種生物吧?他們才不管什麼國家利益,覺得尊嚴是個什麼鬼玩意,只要能夠享受下去,遭到入侵就拿錢買平安,對內則是能忽悠就忽悠,忽悠不下去大不了跑路唄。
什麼從未有諸夏正朔向異族稱臣,簡直就是胡說八道,士大夫說過自己才是正朔了嗎?
再則,士大夫最崇拜的李唐沒對突厥稱過臣嗎!?官人們是要學李唐忍辱負重,至於能不能學得成,再說唄。
呂陽走了,開春之後繼續回去秦國,為陰氏的事業進行打拼。
新一年到來,由於楚國那邊沒有新的訊息傳來,齊國、衛國和魯國還是個老樣子,晉國君臣保持著警惕卻沒想搞什麼軍事活動。
春播之後,曹君姬負芻來到“新田”進行拜會。
曹國君臣是來感謝晉國幫忙打下山戎,並且將原屬於山戎的棲息地贈送給曹國的。
他們很會來事情,帶來了很多的禮物,晉君姬周和晉國八“卿”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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