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黑的時候,商震和喜糖終於又躺回到了屬於他們兩個的那個小棚子裡。
兩個人都很累了,但在沒有睡著之前兩個人便又大致說了說一天的事。
果然,喜糖和大眼賊兒打了一天的架。
大眼賊兒那是胡人,雖然也是少年卻比喜糖壯了許多,摔跤喜糖肯定摔不過人家的。
但喜糖一向機靈,我摔不過你那我就和你動拳腳。
兩個人打了一天的架,喜糖固然被人家摔了個鼻青臉腫可那大眼賊兒卻也被喜糖打了個呲牙咧嘴。
胡人雖然野蠻,但在打架上還真不玩賴。
那大眼賊兒非但沒有用他那主子身份欺壓喜糖的意思,晚上卻是給喜糖送了塊肉食來。
而那些肉食也就成了商震和喜糖的晚飯。
那傢伙在把那塊肉扔到了草堆上臨走之前,卻還衝喜糖打了一連串的手勢。
一比劃那已經落了山的太陽,又指了指東面。
做了一個睡覺的動作,然後又擺出了副打架的姿勢來。
他那意思自然是明天接著打!
對此喜糖能有什麼辦法?打就打吧,雖然打不過但至少還有還手的餘地。
若是人家耍起那主子的身份來,那自己豈不是白白捱打?
到了此時商震已經忘了和商震顯擺自己拿繩梯當馬鐙的事了。
等大眼賊兒一走,他便把自己聽那扎講的道理說給喜糖聽。
那就是,和大眼賊兒打架的時候,不能總輸也不能總贏,能輸六贏四那卻是最好的。
兩個少年人說了一陣後終究相繼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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