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現在宣判,被告莊來曲謀殺罪名不成立,但因其作偽證與假口供,判處1年監禁,鑑於其已經服刑一年,現當庭釋放。”
“啪!”隨著帶著捲毛獅子頭的大官一錘敲下去,葉穎文對著阿曲點點頭,臉上展露一絲微笑。
阿曲興奮的揮了揮拳頭,有個好律師真的不一樣,這一刻他才真正地體驗到港島和內地的區別。
“媽的。”陳晉狠狠把手裡的一摞檔案摔在地上,嘴裡罵罵咧咧個不停,“人明明就是他殺的,他當時都自己承認了,現在可好,一句證據不足就放了!?”
“狗屎!”
“好了,習慣就好。”旁邊一個年紀稍大的警察拍了拍他的肩膀道:“那把槍混亂之中經過了十幾個人的手,指紋全部都是細碎的,怎麼證明那把槍是他的?單單有人證是不夠的,連作案動機都找不到,你讓法庭怎麼判。”
“他明明就是內地來的烏鼠,收錢辦事,哪裡有什麼作案動機啊,老表。”陳晉剛剛加入重案組一年多點,接觸了各種案件之後心裡落差極大,這跟在警校的時候想象的完全不一樣啊。
“你說人收錢殺人,可錢哪?沒有殺人動機,沒有物證,只靠幾個混混的供詞就想判定對方殺人,你有沒有搞錯啊,那以後不是想誣陷誰就誣陷誰!”黃錦明一把攬住他的肩膀朝外走去,“對方要不是剛從內地過來還不瞭解港島,根本就不會來警署自首想著什麼寬大處理,當初就根本抓不到人好吧,能關他一年多已經是難得了,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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