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東城,拱衛司府衙。
周青指著李河等人吩咐道:“將他們關進玄字號牢房好生看管,本官去找指揮使大人覆命。”
裴正連忙出聲問道:“大人,那卑職呢?”
周青瞥了他一眼:“你作為此案重要目擊者兼人證,不容有失。”
“將他也關在玄字號牢房,與李家的隔遠一點,給予適當關照,交待獄卒,這不是犯人,伙食與他們一致,不得隨意欺辱他。”
後一句話,周青是對自己手下人說的。
裴正頓時不樂意了,他要是被關在牢房裡,還怎麼去拿李遠承諾給他的東西?
照周青的意思,估計此案了結他才能出來,那時候李遠要麼被判了斬立決,要麼無罪釋放,不管是哪種情況,李遠承諾價值一千兩的物資他肯定拿不到了。
仔細一算,血虧啊。
為了銀子,裴正必須得想辦法獲得自由行走的權利。
只是正面去提,周青哪會給他一個小隊正面子?
想了想,裴正拱手一禮道:“大人,距離演武院新生入學還剩兩個來月,卑職想提前打探一二,為新生考核做些準備。”
“若被關在牢房裡多有不便,卑職懇請大人開恩,允許卑職在長安城內自由行走。”
周青想都沒想,斷然回絕:“等案子了結再說。”
裴正面露苦色:“此案牽連隴右李家,李家家主又是刑部尚書,恐怕非一時能了結,卑職獲得兵部入學推薦信不易,還望大人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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