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也能解釋,為什麼歷史上袁崇煥殺毛文龍會被人詬病。
明朝的政治體制是司法權、人事權、行政權、軍權,全部集中在皇帝一個人身上。
例如三法司最後的審定一定要上報給內閣,內閣給出建議,最後由司禮監簽字蓋章。
從律法的層面來說,即便是哪個窮鄉僻壤官府要斬個首,那也得先上報朝廷,由皇帝親自在名單上打勾,才能殺。
哪怕對方是個賤籍的奴僕。
內閣是沒有決策權的。
唯一權力大的是吏部尚書,四品以下的官,吏部尚書可以自己拍板,但也天天被六科和都察院盯著。
行政權和軍權就更不用說了。
兵部要調動軍隊,就必須提報給皇帝,皇帝要親自發征討詔書,然後兵部用“皇帝信寶”頒佈發兵令。
如果拿不到“皇帝信寶”,兵部尚書過去,也沒人會聽你的,一旦對方在沒有看到“皇帝信寶”的前提下出動了,那就是滅九族的大罪。
最後,征討的將領,還得皇帝親自任命。
總之,大明朝大小事務的決策權,即簽字蓋章都在皇帝這裡。
以前許多事情那都是宰相完成的,但朱元璋幹掉胡惟庸之後,就變了。
所以,在不改變現有體制的前提下,許多事情,還真得皇帝親力親為。
如果要改變現有體制,那基本上不可能完成地方上緊急問題的緩解。
尤其是陝西如此重要的問題。
可千萬不要以為派幾個重量級的大臣過來就真的能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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