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被稱為爪魔的怪物,無論力量還是速度都高於普通人,但是如果掌握有一定戰鬥技巧,兼之心理素質過關的話,想要解決也並不困難。
因為爪魔的攻擊大開大合,根本沒有蓄力留力的說法,所以只要能躲開就能反擊,和人一樣同樣有著要害,只要命中就能取勝。
當然話雖如此,但是普通人中能夠做到這點的依舊屈指可數。
這倒不是硬實力上的差距,而是面對這樣的怪物,普通人往往難以控制住內心的恐懼,一旦心生恐懼,首先氣勢就沒了,十分的力道能夠發揮出五六分就算走運,而一旦選擇逃跑將後背留給這些怪物,更是必死無疑。
這就像是前世林肯看過的喪屍電影,明明一個普通人手拿武器都能夠解決,卻因為恐懼手足無措,最後導致發揮失常送掉小命的比比皆是。
林肯自然不在此列。
輕鬆解決掉這隻爪魔後,林肯用腳踩住它的身體,然後用力掰斷了那根長且鋒利的中指,這不但是任務用品,落在林肯手中更是一把極好的武器,掂了掂後,發現就連重量都剛剛好。
中年男人要十根爪魔的手指,肯定指的不是普通的手指,而是這樣異化的食指,林肯在爪魔的屍體上試了試,發現不說削鐵如泥,但鋒利程度毋庸置疑,落在人身上能輕易開膛破肚的那種。
“十根手指,就是要我殺十隻爪魔,不過該去哪找?”
林肯割下一截袖子,纏在爪魔中指上增加握力,正在思索間,面前的街道再次傳出腳步聲,然後是兩頭搖搖晃晃的爪魔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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