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原則上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是,一旦被告了,利息超過朝廷規定的利息,那麼官府就會出頭,不但宣佈高利貸無效,且要沒收本金,也就是說,只要你敢借出高利貸,就要做好血本無歸的打算。
當然了,低於朝廷規定利息,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除了高利貸的這個群體在這次變革中利益受損之外,還有開錢莊的,利益也同樣受損,並且是最大的。
不但沒法繼續開錢莊,要去財政司那申請審批透過之後才可以再開之外,最為要命的是,還必須給大明中央銀行繳付一筆押金。
這項規定之下,很多錢莊都選擇了不開。只有實力雄厚的那些錢莊,才有可能再開。對此,民間錢莊愛開不開,隨便,對於國計民生並沒有太大影響,反正是有大明中央銀行在行使錢莊職能。
當然了,也有人說,朝廷這是與民爭利,還利用權力排擠同行,是與民爭利中最為可恥的一種。
對此,《明報》上就有署名中原五白的點評員,專門點評了這一個觀點。
很簡單的一點,就是有大明中央銀行和沒有大明中央銀行進行對比,是民更受惠呢還是說損害了民的利?
何為民?天下百姓謂之民!普通大眾為之民!相對這個來說,個別人能代表民了?
惠及天下百姓而損及個別人的利益,這叫做與民爭利?
把所謂的“民”,這個挑開了說,接下來的事情,都不用官府再下場去辯論,受惠的人屁股自然坐在自己這邊,一人一口水都能淹死那些膽敢說朝廷這是與民爭利的人!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