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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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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並沒有因此而結束,因為包括扶蘇在內還有其它人對這故事依舊感興趣。

王賁插嘴問了句:

“副將,若農家利於種花,儒家利於養鹿,那麼法家是否利於狼?”

沈兵點了點頭,回答:

“或可如是說。”

沈兵之所以這麼回答,是因為法家的確對戰爭有利。

但其前方又用了個“或可”,則是因為“以法家治國”與現代的“以法治國”是兩回事。

此時的法家強調的是“法”、“術”、“勢”。

法就是制定法律乃至推行法律教育。

術則是用法律對貴族、軍隊、百姓進行管理,大概就是執法必嚴。

勢則是建立威信執行徹底,使所有人都臣服於法律,大概就是違法必究。

這些都沒錯。

問題在於法家強調建立這一切的是君主,也就是統治階級。

統治階級擁有絕對的立法、行政、司法權且不受置疑,甚至連百姓的思想都要受制約,所有一切都應在法律規範下為統治階級服務。

於是統治階級就凌駕於法律之上,想怎麼改就怎麼改,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許多人以為秦朝是法治國家……但實際上只要一對比就知道,這其實是徹頭徹尾的君主集權、人治國家,是法治國家的反面。

另一方面。

就是這時期的法家過於片面,以為只需要法家就夠,其它所有什麼什麼家都是蠱惑人心,都應該禁止、解散。

幸運的是此時的嬴政只是部份聽取採納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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