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兵的建議很快就獲准並付諸實施。
首先就是派出快馬八百里加緊趕往咸陽請示嬴政。
這減稅的事可不是說減就減的,王翦也沒這權力。
八百里加急往返一趟咸陽至少需要四天,如果算上流匪影響的話差不多需要五天。
但此時的王、楊二人卻是一刻都等不了了……
萬一這四天內出狀況那豈不是虧大了?
於是同時進行第二步:加強城門查驗。
這可以儘可能避免流匪混進城內。
至少可以加大其混進來的難度或儘可能減少他們帶進城內的兵器數量。
然後就是實施宵禁。
“宵”指的是夜。
“禁”指的是禁止出行。
也就是一到夜晚敲響暮鼓之後全城所有百姓都嚴禁出行,直到第二天天亮敲響晨鼓才解除宵禁。
若有特殊情況比如生病、買藥、請醫、接生等私事,則必須向巡邏隊通報,否則就要治“犯夜”之罪。
“犯夜”之罪通常是靴苔三十。
但王翦認為這是非常時期應從重處分,視情節處以劓刑甚至直接斬首。
這宵禁的好處就不用多說了。
暮鼓一響全城街道都空蕩蕩的,只有秦軍兵士在交叉路口設卡攔路及巡邏。
流匪即便混了進來只怕也難以混水摸魚蠱惑人心。
另外就是一旦作起亂來也更容易鎮壓:只要出門的便是亂匪,殺無赦!
缺點就是……窯子瞬間就沒了生意。
要知道趙國自長平一戰被坑殺四十萬後便是典型的女多男少。
再加上連年天災生計無著,許多良家婦女都落入煙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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