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上的大燈照耀,這支部落的印第安人全部參加晚會。
李易調製燒烤醬,蒜蓉辣醬一份、甜麵醬兩份,攪拌到一起。
先給永穆公主烤苞米,穿粒,一穗太大,已經煮熟的苞米,刷上點醬,直接能吃。
多烤一會兒的話,更有嚼頭兒。
李易以前吃玉米,喜歡吃比較老的,能搓下來粒,互相比,看誰搓下來的粒連在一起的多。
整個隊伍七十一個人,全先吃玉米,沒吃過。
“甜。”永穆公主居然能在醬的味道里吃出來甜味兒。
“當地人培育出來的,產量比咱們那邊的所有糧食作物都高,相對來說比較耐旱,太旱了也不行。”
李易可不認為玉米種完就不管了,有時乾旱,種地要打井、買潛水泵。
“比小麥耐旱吧?”永穆公主不懂則問。
“不一定,看品種,不過收割完小麥接著種玉米,冬小麥收穫種玉米,玉米能收出來青貯。”
李易想一想,無法確定哪個更耐旱。
“小麥收穫後,咱們種豆子,養豆蟲。”永穆公主說著看一眼遊艇,遊艇上面有豆蟲。
她現在學了許多知識,還偷偷記筆記。
“養豆蟲需要人手多,耗費工時,種玉米比養豆蟲輕鬆。
從產品價值上看,豆蟲賺錢;從社會整體需求上看,玉米適合。
還有土豆,土豆人工參與的管理也少,能作為主糧吃。”
李易從經濟價值與社會需求兩個方面來比較。
吃豆蟲,蛋白質補充多,卻不管飽,玉米即使人不吃,閒胃酸,還能夠喂家禽和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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