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圖紙,把這些製作出來,升旭的雜貨鋪已經成了四層樓,過上一個月裝修完,可以營業了。”
李易一整天都在設計東西,除了之前給永穆公主設計的裙裝和真絲的絲襪,還有別的。
包括鞋子,鞋子有跟,但即便是高跟鞋,也不是細跟的,同時不超過三釐米的高差。
就是跟與鞋子最低的地方,沒有三釐米差距。
高跟鞋穿時間長了,會讓人的健康受到影響。
就與後期的裹腳一樣,女性的腳裹完了,其實並不好看。
穿上鞋顯得小,好看,脫了鞋,腳是畸形的。
最有意思的是,人家富貴人家裹腳,窮人也裹,裹完腳還要幹活,跟男人幹同樣的活兒。
“得定下規矩,不得裹腳,還有高跟鞋,高差不得高出一寸半。”李易嘟囔。
他有能力制訂律法了,加進去就行,誰敢觸犯?
此刻他叫工匠製作的是紐扣,琉璃的紐扣,後面多出來一個小圈,用來穿線。
而不是用布製作的紐襻和用銅製作的紐扣,這兩種可以有,但必須同樣有琉璃紐扣。
他設計出來的衣服別人看了會仿製,如何保證品牌呢?加琉璃扣。
別人能仿得了衣服,卻拿不出來同樣的琉璃扣,身份的象徵,正品。
若是有人用其他的大的琉璃珠子,硬磨出來差不多的琉璃扣,李易也認。
那個琉璃本身就值錢,磨吧。
還有什麼新穎的女士帽子、項鍊、用夾子夾的耳墜、手鍊、腳鏈、戒指、髮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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