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興走了,帶著二十五個嗷嗷叫著的人走了。
二十五個人表示可以說,什麼都說,就是不要讓八十個人在自己的屍體上各種動刀子。
因為李易說有八十個徒弟,正好練手,從頭切到腳,再縫上。
他們怕了,他們寧肯死個乾脆,也不想著死後被這麼對待。
李易當面與王興說,他們如果交代好了,沒問題,可能回去挖礦。
若有人執迷不悟,你殺了給我送回來,我這邊需要,活的不要,動手的時候不舒服。
他們離開,李易笑了。
他理解二十五個人的心情。
莫說是大唐,他以前的時候,有多少有覺悟的人願意捐贈自己?
又有多少人能把親人的遺體捐贈?
一個患者活著的時候沒簽協議,死後子女敢捐嗎?承受不住輿論的壓力。
都說要講科學,不要封建迷信,刨別人家的墳試試,輕賤別人的遺體試試?那有法律保護。
不是有個什麼市的二把手強推別人的墳,然後村裡對自己家的墳動手要表現積極、要先進,結果出事故死了。
之後那個二把手被收拾,給出的理由是其他方面的,但誰都知道根源是什麼。
那時的人對屍體都有特殊的情感,更不用說此刻的大唐。
吐蕃也就是李易那時的西藏和一部分新疆,突厥是新疆和內蒙古,包括東北的一些地區。
大家對屍體都很看重,信仰問題。
都那麼說,就信了。
如李易時的什麼給外甥買桃瞭如何如何,包括送幾種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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