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漸漸的亮起,老梗這邊的粥也都好了,那些百姓們都可以來老梗的粥棚前,免費的喝一碗粥,跟著再前往明德門,那裡太倉署設立了領糧處,每個家庭五十斤糙米。
你會發現,這五十斤的糙米,那絕對足斤足稱。
別的朝代,別的皇帝,不敢說,但是在李世民的時期,貪汙絕對是基本上很難有的事情,啊...一定會有人說,怎麼可能,歷史上那個朝代不貪汙根本就不可能,自古以來,有人有財,就有貪婪!
當然“基本上”的意思,並不是完全杜絕貪汙的現象!而是隻個別現象,且貪汙的數額不大(一年的貪汙額一般不會超過此人一年的薪水),持續的時間也不會很長(連續作案三年以上的少之又少),都會很快敗露且受到毫不留情的嚴懲。
那麼古代歷史到底有沒有這麼一個不貪汙的王朝呢?(除去個別現象呀)
有人第一想到的可能是朱元璋的明朝,明王朝的朱元璋對貪汙的處罰最為嚴酷,貪官一律處以最惡的極刑,即使是這樣處罰,明王朝的貪官之多在歷史上仍屬罕見。
還有宋朝,宋朝很牛...宋朝為了預防貪汙,它就給了官員很高的薪水,舉個例子,宋朝時宰相的基本工資大概是每月300貫,福利發綾40匹、絹60匹、綿100兩、羅1匹,另加糧食100石。
按宋朝的一般物價折算,他的月收入折價大約為500貫,也就是50萬文錢,在當時可以買上等的好米12萬斤。按現在稍微好一點大米價格(10元/公斤)計算,宋朝宰相的月薪加上福利,約合現今6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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