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召喚黑白無常,對錢松來說只是魂珠的附帶能力而已,不值一提。
他是個妖怪,立志成為萬劫不死、鴻蒙至尊的妖聖,而不是成為一個閻王。
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他的某具普通的分身會登上魂珠中的“閻王”寶座,統御萬鬼,主掌輪迴,但錢松的主意識雄心萬丈,區區閻王,並不滿足。
連AAO(Above-All-Others)的水平都達不到,也有臉自稱穿越者?
就像這具肉體分身,因為已經不是紫薯之身,所以能動用的妖力也變得很少,因此,血肉分身必將走上一條迥異於妖修的肉身強化之路。
按照大妖傳承裡的說法,這種只修肉身的進化方向,和魂珠一樣都是旁門左道,但錢松願意去探索,去嘗試。
想要成功,必須做到相容幷蓄,而非固步自封。
在保持本體和部分分身依然走妖修路線的前提下,百花齊放。
………………
一個在小鎮邊緣叫賣建材的白人小夥,被錢松的紫薯分身發現了。
紫薯分身一路跟蹤,終於找到了血奴們的據點。
這是一處廢棄的商場,因為這座昔日的通商口岸繁榮不再,這麼大的商場,也都被廢棄了。
天色不早了,錢松安排驚魂未定的簡妮先去旅館住下,他自己單獨跑到那處據點去了。
為什麼他不切換意識,使用分身前去了解情況,而非要使用這具血肉分身呢?
因為,他饞吸血鬼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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