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獅身上的傷更多,新的舊的傷疤縱橫交錯,血跡已經結成了血痂,進行過初步的清理,看著並沒有那麼可怕,但也能讓人直觀的感受到這人曾經經歷過多可怕的事情。
晨熙不是沒見過樓獅身上的傷疤,但當代社會,疤痕修復的手段其實已經相當的完備了。他以前看到的,就是一些明顯進行過修復的淺白色痕跡,並不如現在這樣,傷疤如同醜陋的多足蟲一樣,肆意的攀爬在樓獅的身上,耀武揚威。
晨熙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肚皮。
放鬆狀態下的肚子軟綿綿的,一路摸過去,半點代表傷痕的起伏都沒有。
樓獅看到晨熙的動作,挑了挑眉:“回去之前我會去做修復的。”
樓獅可沒有什麼傷疤是男人的象徵這種思維。
這些傷疤的確怪醜的,也怪嚇人的。
晨熙微怔,搖了搖頭:“我不是說醜。”
樓獅抬眼:“嗯?”
晨熙又按了按自己的肚皮,抿了抿唇:“你……疼不疼啊?”
這話問完,晨熙就覺得自己根本就是在說廢話。
這能不疼嗎!
樓獅再怎麼牛逼哄哄,也是個正常人啊。
是人,都會疼的。
晨熙覺得樓獅身上任何一道疤,放到他身上,都能讓他生不如死。
我晨熙,這輩子,二十二年,受過最重的傷,就是小學六年級的冬天踩到冰瓷片,腳一滑把自己手給摔骨折了。
其實骨折的時候痛感並不特別強烈,因為人體在遇到這種突發情況的時候,會本能的分泌腎上腺素來掩蓋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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