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只要找到了酒三半,這一切便可迎刃而解。
但是酒三半在哪?要去哪裡找?他為何會不在?
甚至於……
他是不是已經死了。
劉睿影都不知道。
他對酒三半的瞭解僅僅止乎於‘酒’,‘三半’這三個字上。
酒,是因為他嗜酒如命。
三半,也是因為他‘三半離不得酒’。
不過劉睿影還忘記了一個字——劍!
酒三半的劍,遠比酒三半的酒更為珍貴。
酒三半寧願賣掉自己的五花馬,千金裘,也不遠典當掉自己這把親手打造的劍來換酒。
如此說來,他嗜酒如命這條評判卻也有失公允。
嗜酒已然如命,那嗜劍又當如何?
劉睿影實在想不出來有什麼比命更加珍貴的。
旁人總是說他願意用命換這換那,都是因為他深知根本就換不來,也無從可換。
要是當真給他機會讓他用命去換什麼嬌妻美妾,黃金萬兩,他卻又會開始支支吾吾的遲疑不前了。
俗話說的好,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就是因為命太珍貴了,沒誰能要的起,天下間也沒有能用來等價交換的物件,所以才會總被人們掛在嘴邊顯擺。
就好比大家都覺得錢重要,有錢自是能享受到沒錢所不能享受的奢華生活。
但掙錢的方式大家都管他叫做賣命。掙來的錢,都叫做血汗錢。
很多所謂的痴情種都說能把對方視如生命,事到臨頭又有幾人相濡以沫?
可同甘而不可共苦,天下間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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