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憶了的方圓現在已經知道,自己是曾經名滿國際道的盜聖了。
偷兒嘛,除了偷香竊玉之外,自然對古董字畫也是很有研究的。
要不然,費了老鼻子勁卻偷來一副贗品,那豈不是會讓人很不爽?
所以說呢,只要敢對古董字畫下手的偷兒,必須得具備鑑定古董年代的如炬慧眼,以防‘上當受騙’。
方圓鑑定字畫的眼光,想比起他泡女人的本事,可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自然能在看到日期後,凝神審視起了這副素描畫的‘成形年代’。
剛才他只是看畫,卻沒有注意到其它地方。
現在仔細審視後,很快就斷定這幅畫,確實早在十數年前就已經存在了(鉛筆在紙上畫畫後,鉛筆的石墨分子跟紙張的纖維,會隨著年代的推移,出現深淺不一的融合度)。
十七年前,方圓才十歲,據說(卡秋莎說的)還在唐王上小學三年級,最多也就是個調皮搗蛋的孩子,就連他自己都不敢確定,今天會取得如此‘輝煌的成就’。
那麼,畫這副素描的人,又是怎麼在十七年前,就知道他會在十七年後來到紐約大酒店,並穿上一身豎領中山裝,案几上還有一把陌刀的呢?
方圓表面鎮定的盯著那副素描畫像,只覺得脖子後面冒冷氣。
更有種只需一抬頭看向窗外,就能看到外面很高,很遠的夜空上,竟然還站著個白鬍子老頭那樣的錯覺。
“方先生,您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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