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京華時,鄭姍姍一次在街頭上偶遇了一個女人。
那是個貴婦,牽著一條純白的哈巴狗,臉上戴著墨鏡,身上穿著華麗的貂皮大衣,無比冷傲的踩著高跟鞋從她眼前經過,身後是三四個身穿黑西裝的保鏢。
一個跪在路邊要飯的乞丐,在貴婦經過時抬手拽主了她的衣角,懇請她能給她一點零花錢買飯吃。
乞丐沒有要到錢,只‘收穫’了女王一記狠狠的高跟鞋鞋底,然後就是幾個保鏢撲上去,對他一頓拳打腳踢,直到他奄奄一息時,始終戴著大墨鏡的女王,才從她好看的紅唇中,輕輕吐出了一個字:走。
然後,貴婦就走了,牽著她的哈巴狗,帶著她的保鏢,只留下滿臉是血的乞丐躺在冷冰冰的公路上,一動不動。
鄭姍姍記得很清楚,當時有很多圍觀者,不遠處還停著一輛警車,可沒有誰來勸阻,制止貴婦毆打一個乞丐,因為她強大的排場,證明了她可以為所欲為。
那個貴婦是什麼人,鄭姍姍不知道。
她只知道,貴婦就像她在山村裡聽到的故事中的女王--從那之後,鄭姍姍就把成為一個女王那樣的女人,當作了她人生中最大的目標。
她成功了。
沒有付出任何的辛苦,就是在無法想像的優越生活環境下,成為了女王。
忘記了十三歲之前困難生活的鄭姍姍,比任何人都高傲,固執,也冷漠,殘酷。
十三歲那一年看到的貴婦,就是她心中最大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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