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婚禮只保留了納采、納吉、納徵、親迎四個程式,但在議婚時開始出現了相媳婦和通資財的做法。
婚禮一般的都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步。
但在宋朝的時候只保留了納采、納吉、納徵、親迎四個程式。
由於商品經濟比較發達,在議婚時,開始出現了相媳婦和通資財的做法。
相媳婦就是相親,由男女雙方約定一個日期,雙方見面,如果相中就在女子的髮髻上插上金釵,成稱為“插釵”,如果不中意,則要送上彩緞,稱為“壓驚”。
這個就直接忽略了,趙昉和石蓁蓁自幼相識,所謂的相媳婦和通資財就用不上了。
通資財是在通婚書上除寫明男女雙方的姓名、生辰外,還要寫明家中財產狀況,嫁娶論彩的表現十分明顯。
在親迎之前,男方要送花粉一類的東西“催婚”,女家要用帳幔,被褥之類的裝點新房,稱為“鋪房”。
而皇長子趙昉和石蓁蓁的婚禮已經不單單是皇室的婚事了,而是涉及到彰顯國威上面。
這就隆重了,隆重到文武百官集體出動,其隆重程度,不亞於一場宮中大型祭祖活動。
單單是價值不菲的手織紅毯,一路從皇宮鋪設到石家,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宮衛隊伍。
再加上,這沿途張燈結綵的擺設。
至於彩禮,據說足足拉了幾百輛馬車。
馬車沒有直接送到石府,而是在京城轉了一圈之後,一路出京去了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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